有了人事薪資系統,算薪水不再頭大。許多老闆更以為,年底只要大方把沒休完的勞基法特休全部折現(特休換錢),就能皆大歡喜。

但當「願意給錢」竟然不是免死金牌,究竟哪裡出了錯?

事實上,勞動部每年仍開出約 500 張特休罰單。關鍵往往不是老闆小氣,而是特休計算的週期搞烏龍。這正是為何「導入企業大師」,並透過「電子薪資單」讓資訊透明,成為現代企業避雷的必備能力。

既然「給錢」不能解決所有問題,那第一步該做什麼?答案是:回到源頭,搞清楚員工到底有幾天假。

全文目錄
勞基法特休天數到底幾天?(含兼職人員算法)
公司用「週年制」還是「曆年制」?結算邏輯一次看懂
假沒休完怎麼辦?特休換錢還是遞延?
千萬別踩!10 大常見特休地雷(含法規解析)
拋開傳統試算表,用「電子薪資單」建立勞資信任

第一關:勞基法特休天數到底幾天?(含兼職人員算法)

先別管後面怎麼結算,最基本的「天數」要先對。依照勞基法特休規定(第 38 條),只要員工做滿一定時間,雇主就「一定」要給特休,這沒有商量餘地。

1. 正職人員天數表

這張表示所有計算的地基:

工作年資特休天數簡單記法
滿 6 個月3 天半年就有假!
滿 1 年7 天跟滿半年的 3 天要分開算
滿 2 年10 天
滿 3 年14 天
滿 5 年15 天
滿 10 年每年加 1 天最多加到 30 天

2. 工讀生也有特休

很多雇主以為「工讀生算時薪的,哪有特休?」錯! 只要適用勞基法,不管正職、兼職、工讀生,通通都有特休。只是工讀生的假,是依照「工時比例」來打折計算。

簡單算法看這裡:(工讀生每週工時 ÷ 40 小時)× 正職特休天數 × 8 小時

舉個例子:工讀生 Kayla 每週固定來打工 20 小時,年資剛好滿 6 個月。

  • 正職滿半年有 3 天(24 小時)。
  • Kayla 的工時是正職的一半,所以他的特休就是:
  • (20 ÷ 40) × 24 = 12 小時(換算下來是 1.5 天)。

第二關:公司用「週年制」還是「曆年制」?結算邏輯一次看懂

知道給幾天後,接下來的問題是:「到底該什麼時候結算?」

這就是特休計算中所謂的「週年制」和「曆年制」之分。其實勞基法給予企業彈性,兩者都是合法的,大多數公司也都行之有年。重點不在於選哪一種,而在於「算對了嗎?」。

如果不想算錯天數而引發爭議,最保險的辦法是:導入自動化的人事薪資系統。以下帶大家理解兩種制度的運算邏輯:

1. 兩種制度差在哪?

  • 週年制(Anniversary System):邏輯最直觀,一切跟著員工個人的「到職日」走。時間到了(滿半年、滿一年…)系統就自動給假。
  • 曆年制(Calendar Year System):為了方便全公司統一管理,將結算週期切齊為「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」。因為週期固定,所以特休計算必須依照員工在職的比例,將天數「切割」後放到日曆年裡。

【實戰演練】週年制 vs. 曆年制

光看定義很模糊,直接舉例最清楚。假設員工 Rena 在 2024 年 7 月 1 日 到職。到了 2026 年,在兩種制度下她分別會拿到幾天假?

情境 A:採用「週年制」

這比較簡單,看著 Rena 的年資(生日)給假,時間一到,假就入帳:

  • 2025/07/01(年資滿一年):取得 7 天 特休。(使用期限至 2026/06/30)
  • 2026/07/01(年資滿兩年):取得 10 天 特休。(使用期限至 2027/06/30)
  • 結論:Rena 很清楚,她在 2026 年的上半年還在用「滿一年」的假,到了 7/1 就會收到全新的 10 天

情境 B:採用「曆年制」(容易搞混區)

因為要切齊 12/31 結算,所以 特休計算 必須依照比例「切開」分配到 2026 這個日曆年度中:

  • 前半段(01/01 ~ 06/30):這裡使用的是她「滿一年」那 7 天的剩餘額度。
    • 計算:7 天 × (6/12個月) = 3.5 天
  • 後半段(07/01 ~ 12/31):Rena 在 7/1 年資滿兩年了!依勞基法特休規定滿兩年有 10 天,但 2026 年只剩下半年,所以依比例給一半。
    • 計算:10 天 × (6/12個月) = 5 天
  • 2026 年度總計給假: 3.5 + 5 = 8.5 天

員工 Rena 心聲:「欸?滿兩年不是有 10 天嗎?為什麼我 2026 年只拿到 8.5 天?」

老闆解釋:「別緊張,剩下的 5 天沒有不見,是留到 2027 年的 1 月到 6 月給你休。」

⚠️ 企業主必知原則:

不論貴公司使用哪種制度,特休計算出來的「總天數」絕對不能少於 勞基法特休 規定。

特別注意!當員工離職時,如果公司是用「曆年制」,務必回歸「週年制」檢視一遍。如果發現曆年制給的天數比週年制少,雇主一定要折算工資補給員工。這也是為什麼 企業大師 這類系統內建自動換算功能,能幫老闆省下很多麻煩。

倒不用自己算,104 人資系統支援「歷年制」與「週年制」,一鍵結算剩餘特休,可折算薪資或是展延到下一年度

100 人以上企業 →HR Max 多模組人資系統(雲端/地端隨選)
100 人以下企業 →企業大師雲端人資系統(標準版快速導入)

第三關:假沒休完怎麼辦?特休換錢還是遞延?

這也是年底最常被問的問題:「老闆,我今年還有 5 天沒休,可以換現金嗎?」關於特休換錢,法規有明確規定。

1. 基本規則:沒休完直接折現

按照勞基法,年度結束(或離職)時,沒休完的假,雇主「應」發給工資。也就是說,原本預設就是「結清特休換錢」。

特休換錢公式:(月薪 ÷ 30 天)× 未休天數

舉例:Liam 月薪 60,000 元,剩 5 天特休。折算工資 = (60,000 ÷ 30) × 5 = 10,000 元。

2. 例外:雙方講好,可以延一年

如果員工想累積假去長途旅行,或者公司預算考量,只要勞資雙方都同意,可以把特休延到「明年」再休。

  • 限制: 最多延一年。如果到了明年底還是沒休完,就一定要執行特休換錢,不能再延,更不能歸零。
  • 休假順序: 延後之後,員工請假會優先扣「去年留下來的假」,再扣「今年的新假」。這樣對員工比較好,舊假才不會過期被強迫折現。

3. 離職時的結算:「休退」合法嗎?

員工提離職,還剩 10 天特休。

  • 員工權益: 他可以選擇「休退」(做到最後一天前先把假休完),也可以選擇做到最後一天,然後叫老闆把 10 天特休換成錢。
  • 老闆權限: 老闆不能強制員工「一定要休完」藉此不付錢,也不能強制員工「不准休」強迫折現。排假的主導權在勞工手上。

第四關:千萬別踩!10 大常見特休地雷(含法規解析)

很多時候,老闆覺得自己很守法,卻因為不熟悉法條細節而挨罰。以下整理勞動部最常開罰的 10 大地雷,並附上法源依據,請大家自我檢核:

【請休假篇】

1. 地雷:工作滿一年只給 7 天,卻扣掉滿半年的 3 天

  • 法源: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8條第1項
  • 真相:滿半年的 3 天和滿一年的 7 天是「分別獨立」的權益,不能合併扣除,除非員工之前已經把那 3 天休掉了。

2. 地雷:雇主直接幫員工排定特休

  • 法源: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8條第2項
  • 真相:勞基法特休規定排定權在「勞工」。老闆可以基於經營需求與員工「協商」,但絕對不能強硬逕自排定。

3. 地雷:沒給部分工時(兼職/工讀)勞工特休

  • 法源: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8條 搭配 《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》
  • 真相:只要適用勞基法,兼職人員一樣有特休,只是要依照「工時比例」進行特休計算。

4. 地雷:雇主沒告訴員工「你明年有幾天假」

  • 法源: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第24條第3項
  • 真相:員工符合特休條件的 30 天內,老闆有義務要「主動告知」員工有多少假可以休。

5. 地雷:雇主沒有每年用「書面」通知特休狀況

  • 法源: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8條第5項
  • 真相:老闆必須每年定期將特休天數、折發工資的明細,用書面(電子傳輸也可以,例如電子薪資單)通知員工。

【折發工資篇】

1. 地雷:員工自己離職,老闆就不算未休工資

  • 法源: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8條第4項
  • 真相:不管是自願離職、被資遣還是退休,只要契約終止,沒休完的假就一定要進行特休換錢。

2. 地雷:年度終結了,卻拖著不發未休工資

  • 法源: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第24條之1第2項第1款
  • 真相:錢不能拖!必須在原本約定的發薪日,或者年度終結後的 30 天內發給員工。

3. 地雷:特休換錢金額算錯(例如只用底薪算)

  • 法源: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第24條之1第2項第1款
  • 真相:這是最常錯的一點。法規說的一日工資,是指「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」,也就是全薪(包含津貼),不能只用底薪算。

4. 地雷:用年終獎金來抵特休工資

  • 法源: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8條第4項(特休工資)與 第29條(年終獎金)
  • 真相:年終是獎勵,特休換錢是法定的工資,兩者性質完全不同,不能混為一談。

5. 地雷:事先約定特休一律「直接折現」(買斷特休)

  • 法源: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8條第2項 及 勞動部相關函釋
  • 真相:特休的目的是「休息」。如果在年度還沒結束前就說「不管休不休都直接換錢」,等於剝奪員工休假權利,這是違法的。

第五關:拋開傳統試算表,用「企業大師」建立勞資信任

看完前面這些複雜的規則,腦袋是不是快打結了?

「要切換曆年制,又要煩惱特休計算,還得一一通知員工……如果堅持用 Excel 試算表拉公式,萬一拉錯一格,後續修正更是麻煩。」

這就是為什麼越來越多老闆選擇導入數位化的人事薪資系統。「企業大師」不只能自動處理複雜的週年制與曆年制切換,更能解決「資訊不對稱」問題,讓管理變透明。

傳統薪資條 vs. 企業大師電子薪資單

以前,員工想知道自己剩幾天假,都得跑去問人資夥伴,常常發生「員工記得還有 5 天,人資卻說剩 3 天」的羅生門。這類誤會,足以摧毀勞資信任。

現在,透過企業大師的【APP 電子薪資單】功能,這些問題都能迎刃而解。

1. 資訊同步,看手機就知道

發薪水的時候,員工手機 APP 會收到推播通知。點開電子薪資單,不只看到本薪、津貼等金額明細,往下滑動,還能看到專屬的「特休 & 補休紀錄」區塊。

2. 剩幾天假,清清楚楚

系統會自動抓取勤怠紀錄,直接在電子薪資單上列出詳細數據:

  • 剩餘特休假-2025:32 小時
  • 剩餘特休假-2024(遞延):112 小時

員工一眼就能看到哪一年的假還沒休完,不用猜測,雇主也自然做到勞基法特休規定的「告知義務」,降低爭議發生的機率。

3. 連「分鐘」都算得出來

除了特休,「補休」也是很容易產生認知落差的地方。許多陽春的人事薪資系統只能顯示「小時」,但實務上員工加班常會出現「46 分鐘」、「30 分鐘」這種零頭。企業大師的 APP 電子薪資單,特別針對補休單位進行優化。在 APP 的「薪資袋 > 剩餘補休單位」欄位中,使用者會看到:

剩餘補休假:360 分鐘

為什麼要顯示「分鐘」?

這代表企業大師系統的後台特休計算夠精準。360 分鐘就是 360 分鐘,不會含糊顯示成「6 小時」或「0.75 天」,以確保加班費與特休換錢計算無誤。

結語:用對人事薪資系統,不再為算假傷感情

特休結算不該是勞資對立的戰場,而是展現公司福利與守法精神的時刻。

與其每年年底陷入人工特休計算的焦慮,不如將這些繁瑣規則交給企業大師。透過系統自動化運算、APP 電子薪資單透明顯示,雇主不但能省下 70% 的行政時間,還能透過「剩餘特休」與「補休分鐘數」,提升員工對公司的信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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